自住房屋超過3戶的囤房稅將從今年 5月上路,財政部表示,過去由地方稅捐機關清查房地稅籍開徵,今年首度先由財政部全面性調查後,交由地方稅捐機關開徵,有利地方政府財源。
過去不論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稅率均為1.2%,但立法院去年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全國合計最多 3戶、稅率維持1.2%;非自住房屋稅率則提高為1.5%至3.6%,由地方政府自訂差別稅率。
財政部指出,為了 5月房屋稅順利開徵,減少錯誤率,因此今年例行的稅務清查重點之一放在不動產稅籍,早先財政部已發出自住及非自住房屋調查函件,陸續整理後進行系統比對,這項工作明年還要繼續做。
財政部說,經過系統比對後,不動產稅籍正確者交由地方稅捐機關開徵,若有誤差者,也由地方稅捐機關複查釐清後再開徵。
財政部強調,房屋稅籍清查期間自2月起展開至11月止,中間扣除暫停房屋稅開徵期間的4月及5月,合計查稅期長達八個月;土地稅籍清查期間已自今年1月展開,預計9月底截止。
新聞來源:中央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