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冷颼颼,豪宅賠售千萬出場的例子頻傳。(本報系資料照片) |
台灣房市在4年前達到頂點後反轉向下,近期屋主賠售上千萬甚至4千萬的消息陸續傳出,為何這些房產大咖願意忍痛虧錢賣掉豪宅?專家認為,除了看壞後市,選擇當機立斷停損出場外,民國105年上路的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規定,房產交易損失可於3年內的交易所得內扣除,也是一大原因。
近幾年房價往下修正,連大咖房產投資客也凍未條選擇殺出求現,例如台新金董娘彭雪芬在房屋稅、屯房稅等壓力下,認賠千萬賣出中山北路豪宅;敦南老牌名宅「鑽石雙星」屋主以慘虧4千萬售出;還有大安區安和路上的「東帝士花園廣場」20樓,賣家在短短不到兩年時間認賠2100萬出場。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房地合一新制規定,房地交易所得等於出售房地總價額,減去取得成本、必要費用,以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如果持有房地1年以內交易,須課徵45%稅率,1年以上至2年內則以35%稅率計算。以上述賠錢賣出「東帝士花園廣場」的20樓戶為例,並不需要繳交35%的資本利得稅。
《好房網》引述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黃志偉說法指出,相較先前奢侈稅尚未落日前,買賣房地產賠錢仍得以交易總價的10%至15%課稅,現行房地合一新制規定,屋主賠售房地產後3年內,再度進行房產買賣並出現獲利,將可扣抵先前交易損失的金額,意即這些賠售房產的大咖並不須繳交稅金給國稅局。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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