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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地政士法修正,政院提覆議

江揆昨天宣布對地政士法修正內容提出覆議案。他說,這項立院日前完成的修法案給地政士方便之門,恐有不肖業者利用漏洞,導致實價登錄機制崩解,違反土地正義,決定提出覆議案。

行政院今日將召開臨時院會,通過對地政士法提出的覆議案,立即移請立法院覆議。這是江揆任內第二度提出覆議案,上次是去年6月針對會計法提出覆議。

江揆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立院日前對地政士法的修正內容,讓登錄不實資訊地政士免受立即裁罰,而有7~15天緩衝改正期,如此恐導致實價登錄制度崩解,因此向馬總統報告後,決依憲法增修條文,移請立法院覆議。

江揆表示,實價登錄至今年1月中,累計71萬5,480件,其中104件為逾期申報裁罰案件,只有7件是不實申報裁罰案件,佔十萬分之一,受罰人數之低,顯示絕大多數奉公守法,原先地政士法逕予處罰規定十分合理且有效。一旦修法放寬容許限期改正寬限期,必須動用大批地政人員逐案稽核,耗費中央地方大量行政成本,並非明智作法。

目前買賣9成為地政士申報,江揆擔心如果不覆議,產生三種後果:一、有心人刻意不實申報登錄,等到稽核發現不實,通知限期改正後,才配合改正,就存有僥倖心理,使不實資訊機會大增,每年買賣約50萬件,政府人力有限無法按筆稽核。

二、若很多人逾期申報,實價登錄資訊會延宕,影響即時資訊,不利消費者買賣;三、部分地區房屋交易量偏高,如雙北一年高達10萬餘買賣案件,假設有2%的不實申報,即高達2000餘件,恐造成有心人士利用限期改正機會,刻意哄抬行情,造成房地產價格受到操控。

江揆定調此事為兩院溝通不良,未能掌握院會排案時間,表示會加強院與院間聯繫,避免三讀通過後又出現不妥,再提出覆議情況。江揆並說,此事無涉內閣改組、人事異動。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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