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代書口頭保證,賣屋竟被課奢侈稅
首先陳先生的爸媽先另買新房子搬出去住,陳先生和太太便想把泰山的家賣掉,將頭款還給爸媽,再憑自己的能力到新莊買房,因為沒有急迫性,陳先生夫妻倆就慢慢尋找買方。一位鄰居平日工作即為房屋仲介,聽聞陳先生有意賣房,就積極接觸,宣稱自己有位朋友非常想入住該社區,也提出將以900多萬元購入的好價格,陳先生聽了很心動,但擔心泰山的家購入未滿兩年售出會有奢侈稅的問題,請教仲介卻表示並不確定,轉洽詢承辦的代書,代書則問陳先生:「是否與父母同住?是否辦理自用住宅」,陳先生表示的確與父母同住並辦理自用住宅,代書便一再打包票不會有奢侈稅的問題,於是陳先生在買進一年又十一個月後,再歡喜賣出泰山的房屋,積極尋找一家三口的新愛巢。
賣出泰山的家後,陳先生新家找的非常順利,很快的便落腳在新莊,買賣房屋似乎一點也不像他人說的那樣困難,無奈在三個月後,陳先生收到一張國稅局的單據,請他們到國稅局說明奢侈稅相關問題,陳先生夫婦認為應該只是誤會,只要解釋清楚即可回家,沒想到到達國稅局,承辦人員拿出計算機清楚說明,泰山住家登記所有權人為陳先生,但卻只有陳先生的父母遷入戶籍,陳先生本人戶籍並未遷入,又在兩年內賣屋所以必須課奢侈稅97萬元,而且沒有誠實申報,所以要再繳交0.5倍的罰金也就是近50萬元,總計應繳納近150萬元,陳先生夫婦一聽當場嚇得落下淚來,他們沒想到當初單純的賣屋行為,竟要被課稅!
奢侈稅打擊投資客,一般民眾自住也受害
慌張的陳先生夫婦回頭找仲介及代書,得到的答案仍是「不可能,那次賣屋不會被課奢侈稅」,更遊說陳先生不要繳納這150萬元,卻沒有積極的處理,陳先生只好自助,準備泰山住家的水電單據、信件等欲證明自己的確是自住,卻不被國稅局所接受,擔心欠稅超過一個月又將被罰0.5~3倍不等的罰款,陳先生含著淚繳交這近150萬元的奢侈稅,後續再請律師透過行政訴訟來追回罰款,並且同時控告代書,在買賣的過程中未盡到誠實告知的責任,只是想起這衍生出來的律師費,及漫長的打官司時間,陳先生實在是欲哭無淚。
血淚建議:賣屋是否課稅問專家,勿信房仲及代書
陳先生持有泰山住家的時間已經長達一年又十一個月,只要晚一個月賣出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另外即便戶籍只遷入一天,就可被認定為自住,而免課奢侈稅。這起買賣最需要釐清的一點是,「辦理自用住宅」可省「地價稅」,條件是只要「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即可,陳先生父母戶籍有遷入,因此可省地價稅,但奢侈稅「自住」的認定,卻是「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銷售日前辦妥戶籍登記」,簡單說只要是陳先生夫妻倆人戶籍遷入,即便只有一天都可算數,因此代書在確認陳先生是否有奢侈稅問題時詢問「是否辦理自用住宅」就是一個錯誤的判斷方式,另外因兩人購屋是向鄰居購買,鄰居任職於小品牌仲介公司的加盟店,出問題時鄰居推給代書,代書又推給鄰居,就算陳先生找到新莊調解委員會協助處理,代書卻經常缺席不到,沒有人願意負責,事情也不了了之。
透過這起案例建議民眾,有奢侈稅疑慮時應該直接詢問國稅局人員,而非詢問仲介或代書,因仲介和代書為了促成這筆買賣,可能會隱瞞事實,另外在尋找仲介買賣屋時,應盡量找較大品牌並且直營的房屋仲介業者,即便出事情,才能有暢通的管道索取賠償,並且也提醒政府,對於買賣房屋的相關業者應更徹底宣導奢侈稅的內容,而非仲介、代書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為民眾買賣房屋,並且鼓勵仲介及代書業者,在簽定買賣契約時載明是否需課奢侈稅,以免為了要抑制投機炒房所立下的稅法,最後卻傷及最無辜的一般百姓!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