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傳出將鬆綁「543」的限制,可望讓陸資在台購置不動產化暗為明,增添活水。目前陸資透過第三國護照、第三國企業法人、娶台灣配偶、借名登記等四大管道來台,已相當頻繁。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十年來開放陸資來台購屋,累計僅122件,今年前三季為38件,總金額4.9億元,今年檯面上的數量雖已超過往年,但相較於全台一年有30餘萬件的本地人購屋、約1,000餘件的外資購屋,陸資透過官方管道申請的數量相當稀少。
房產業者指出,現行「543條款」限制,即三年內不得轉售、有購屋者在台最長停留四個月、購屋貸款上限為五成,皆影響陸資購屋意願。近期傳出內政部有意解除「在台最長停留四個月」的限制。
據房仲業者觀察,假外資之名、實為陸資的投資客,近年在台取得不少不動產,主要透過下列管道,一為大陸人擁有雙重國籍者,利用第三國護照來台置產;二為以第三國企業法人名義來台置產;此外大陸人娶台灣老婆,不動產登記老婆名義,像藝人大S買松德路「國美國家藝術館」,劉若英返台買樓等;以及用台商借名登記,台商以大陸不動產、企業股份質押,幫大陸的合夥人買房。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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