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業者指出,預售屋比起成屋銷售,廣告行銷更能著墨當地遠景題材,和創造房價期待值,有更多創意發想空間,在景氣多頭時,預售價格通常能較鄰近成屋價格,高出二至三成。
預售屋販賣的是未來二至三年後、房屋興建完成時的「期貨價值」,加上自備款門檻及付款方式,均較成屋輕鬆,又能依自己使用需求變更設計和格局,因此在房市多頭,市場普遍預期房價走升時期,成為不少購屋客的選擇。
房屋的預售模式在台灣行之已久,在預售階段即能出售部分房屋,對向來高財務槓桿操作的建商來說,預售屋的銷售率佳,一來收進來的預收款入袋,可用來償還購買土地的借款,資金運用更為靈活,二來業績進帳,將反映在未來兩年完工後的財報表現,有利股價表現。
目前預售屋成交價,多須至交屋階段才會實價揭露,價格透明度相對較低,近年部分外圍推案量大、房價較低的新興重劃區,興起潛銷期「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銷售模式。
「紅單」即在買預售屋時,因為房屋還沒有蓋好,通常都是寫三聯單,第一聯是紅色的,由買屋者保存,作為買賣的收據。
銷售業者通常會製造「不買可惜」、「建案秒殺」熱銷氣氛,購屋人只要付部分訂金,就能取得購屋權利,若確定購買,便依約定時間補足訂金、正式簽約,若不願購買,則可無息退還已付金額。投資客為賺取獲利,會以高出數萬元至數十萬元轉讓紅單,由於一間房屋常見多次紅單轉讓,逐步墊高房價,衍生投資客逃漏稅問題,和一屋多賣的風險。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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