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日報報導,中信金新舞台可能拆除重建,但重建的前提是,市府須給予新建大樓容積獎勵,新舞台才會重建。住展企研室指出,倘若市府為求新舞台重建而給予新大樓容積獎勵,等同一塊地給予兩次容積獎勵,將開啟我國都市計畫惡例,也會讓其他貪圖容積獎勵者循此惡例要作出無理要求。
當初中信金總部大樓興建時,該基地原本只能興建45公尺高的大樓,但中信金為了拉高樓高、增加更多樓地板面積,向台北市府提出條件,意即中信金興建新舞台作為公共藝文展演場所,藉此讓樓高一舉蓋到85公尺高,足足多出近一倍樓高。
住展企研室強調,從中信金總行大樓歷史背景觀之,新舞台與中信金近半容積共生共存;如果沒有新舞台,中信金總行大樓近半樓高都要「砍掉重練」。所以,中信金欲把新舞台包裹出售已先站不住腳,該公司亦違反當初與市府之承諾,頗有過河拆橋之味道。
更誇張的是,若經濟日報報導屬實,新舞台重建的條件是中信金總行重建時,市府再給予容積獎勵;換句話說,新舞台仍會重建存在,公共利益雖然沒變,但同一塊基地因新舞台可以拿到兩次容積獎勵,私人卻可藉新舞台獲得兩次容積暴利,大眾的公平正義何在?
假使市府首開這項惡例,那麼後果將會十分嚴重;過去只要拿到容積獎勵者,也可以依樣畫葫蘆,將獲得容積獎勵的必要因素解除,然後再要脅市府給予第二次容積獎勵才願意重建,這樣豈不亂了套?
對於新舞台存廢,不僅關係藝文界演出與發展,亦牽涉到都市計畫的精神。住展企研室呼籲,希望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副市長張金鶚,應堅持「公共藝文空間不因產權易主而改變、新無台變更使用必須經過都審」的立場,以確保全體市民公共利益。對此,我們對台北市府深具信心,尤其是學界出身的副市長,也會將學術良心用之於實務。
同時住展企研室還認為,未來市府給予容積獎勵,配套應更加完備、行政程序也必須更為謹慎,以免新舞台作為公共財沒有白紙黑字簽定契約的事件重演,讓業者有法律漏洞可鑽,鑽破了公共利益這道神聖的防線。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