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擁數屋 地方恐難清查
根據北市稅捐處資料顯示,台北市所有權人擁有一戶房屋者約六十二萬人、占四十八%,擁有兩戶以上者達五十二%。但北市財政局長陳盈蓉指出,房屋稅條例對「自住房屋」無明確定義,且部分所有權人的房屋分散在各縣市,市府恐難以清查;若要調高第二戶以上房屋稅率,應由中央訂定,不該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以免面臨「一國多制」、課稅不公的現象。
地方政府自訂 面臨一國多制
至於其他五都,新北市所有權人有一戶房屋者約一○三萬人、占八十三%,有兩戶以上者約占十七%;台中市有一戶房屋者約六十八萬三千多人,占七十五.五%,有兩屋以上者約二十四.五%;台南市有一戶房屋者約五十一萬八千多人,占六十六%,有兩戶以上者約卅四%;高雄市有一戶房屋者約七十七萬戶、佔七成,有兩戶以上者約三成。桃園縣約有六十四萬七千餘人有一屋、擁兩屋以上者有七萬九千多人。
不過,新北市等地方政府對增加第二戶以上房屋稅也持反對觀點,除認為執行困難、議會不會通過外,也擔心引發民怨。
台聯立委許忠信認為,應課「空屋稅」才對,空屋是資源的浪費;財政部希望地方政府調高第二戶以上的房屋稅,根本是推給地方政府,加稅誰敢做?
張盛和說明,目前沒有「囤房稅」或「空屋稅」的稅目,而是希望地方政府調高非自住房屋稅;房屋稅是彈性稅率,地方政府應善用,區分自住及非自住房屋,採用差別稅率,所謂「自住」就是有設籍。
財長再促地方 善用彈性稅率
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則表示,如果地方做不到,就由中央來做,他已提案另設「特別稅」(囤房稅),先期以「一人一戶」為原則,若一家四口卻有五戶房屋,第五戶就要加重房屋稅三至五倍;且每增加一屋,稅率不同,房屋愈多、稅率愈高。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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