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就舉例,有位陳先生標到1棟法拍屋,這筆土地當期的土地公告現值是600萬元,但土地拍定價格只有250萬元,若陳先生在同年度將該法拍屋賣出,就必須以土地拍定價格250萬元與公告現值600萬的差額為漲價總數額,來計算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人員說,法拍土地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拍定價格」當中,較低者作為該次法拍土地的移轉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但許多人都以為同年度土地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不須負擔土地增值稅,這次錯誤的資訊。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中南部地區比較容易出現得標價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狀況,大台北地區則是因為高房價,較難出現此問題,不過,民眾投標法拍屋時,還是得詳細瞭解相關稅務,避免投資利潤縮水。
新聞來源:好房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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