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委員會昨天通過內政部陳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草案」,預計四年內完成國內現未徵收的二萬五千七百多公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三成」書面檢討。
內政部估算,若現全部二萬五千多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要全面徵購,總經費約七兆餘元,遠超過各級政府財政負擔能力。經計算,未來解編三成後,初估解編面積約達七千七百十四公頃。但內政部官員強調,還得經過各地方政府專案通盤檢討的程序,正式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後,才算數。
若未來完成解編作業後,最大贏家是原地主與地方政府,因為多數公設保留地解編後,可視性質重劃為商業或住宅用地,原持有土地民眾是最大受惠者。另外,依土地「漲價歸公」精神,地方政府至多可分得四成土地作為回饋,也有助改善地方政府財政。
至於解編三成的標準如何訂定?官員說明,國內現共有四百卅八處都市計畫區,當初規劃可容納約二千五百萬人的居住規模;但現僅有一千八百萬人入駐,較規劃值約少三成。不過,官員說,解編原則應先考慮因應少子化而減少的學校用地,但像公園綠地等的解編順序,應會放在最後才做考量。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解釋,這是因應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入住都市的人口成長不如預期;然而這也是政府財政困窘下不得不的考量。
過去常有民眾的土地只要被劃入公設保留地,就只能蓋臨時性建築等低密度使用,被動等待徵收,一卡數十年,民怨紛傳。另外,就政治上而言,各縣市一旦換人執政後,接任者不見得對先前都市計畫照單全收,甚至有自己考量,導致公設保留地愈圈愈大,但實際徵收開發卻不多。
新聞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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