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在歐美先進國家行之有年,而且國內自有住宅率達8成以上,在台灣推行應不難,但目前內政部規定限制多,包括65歲老人、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同時不動產的價值又不能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等,讓符合者大幅減少。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以房養老申請人數掛零,主要是民眾對新制度認識有限,以致於影響接受度。徐佳馨說,和國外制度相比,台灣「以房養老制度」反而更像社會福利的一環,未來若方向不變,想要推廣「以房養老」政策,一些民眾可能會產生鑑價、領取費用、漲價時是否可以贖回等疑慮,政策須更明確,民眾接受度才會高。
理財專家指出,對「只有不動產、沒現金」的民眾來說,不一定要靠「以房養老制度」,透過「換屋留現」,如大屋換小房以挪出現金或買房當包租公或買月配息基金,也可每月創造收益,都是一種另類「以房養老」。
好房網舉例,某甲的母親在天母有一間30多坪老房子,地段雖不差,房價也頗高,但因在市場附近,周圍環境不太好,住家附近有時會見到蟑螂、老鼠,加上沒有停車位,每個月總要接到好幾張罰單,於是趁房價不錯,以3,000多萬元賣掉,再用不到1,000萬元(連裝潢)買三峽台北大學附近社區新屋,不但有車位,而且公共設施齊全。
在此之外,某甲的母親還多出了2,000萬元去買一檔台股ETF,由於該ETF每年配息率都逾4%,每年領息用作養老金就綽綽有餘,讓她換屋換得很開心。
理財專家表示,準退休族群或者退休族群不一定要住在交通方便或者市中心,反而可以找距離醫院近一點的房子,例如在新北市的汐止、淡水及林口等大型教學醫院附近,房價都比北市房價「親民」,是換房的好標的;中南部附近房價又更低,換房可「擠出」更多養老金。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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