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之一陳永輝指出,民國九十四年配合台六十四線東西向快速道路闢建,疏洪西路需拓寬,台北縣政府徵收部分土地,當時居民自願往後退縮一公尺以方便開闢人行道,土地所有權仍屬原地主。沒想到多年後反被佔便宜,重測後,私地變公地,疏洪西路原是十公尺計畫道路,現在卻有十六.五公尺寬,懷疑土地被公部門「吃掉」,向市議員李余典陳情。
質疑共少上百坪 損失上百萬元
居民陳連福說,疏洪西路人行道寬度約一.五公尺,地籍圖重測後,每戶被「吃掉」的土地寬約四十公分至八十五公分不等,二十位地主共少了上百坪,以公告地價計算至少損失上百萬元。
地政局︰重測仍在進行 未定案
地政局地籍測量科科長廖俊隆表示,目前地籍圖重測仍在作業,依據城鄉局提供都市計畫樁位測量,正確數值尚未定案,推測早期是人工製圖,不比「電子測距經緯儀」精細,年代久遠,產生誤差。不過,民國七十四年內政部曾有函釋指出,地籍圖重測後若土地面積有增補,政府不需額外賠償,也不需討回土地。
城鄉局都計測量科科長張明助解釋,城鄉局依照都市計畫底圖訂定道路中心樁位,由地政局執行地籍圖重測作業,早期權狀面積多半延續日治時期資料,與實際土地面積不一定吻合。
張明助說,若重測前後數值在合理誤差範圍內,可透過「樁位偏差檢討」微調數據,若超出誤差範圍,須依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比對都市計畫圖、樁位圖、地籍圖及現況等,釐清徵結點。
市議員李余典認為,市府執行公共工程時需顧慮民眾想法,避免關係人權益受損,他建議城鄉局與地政局儘快與地主協調,了解問題、重新測量,還給民眾公道。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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