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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內政部:林口選手村可轉社會宅

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今天質疑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國宅建案違法,內政部說,選手村日後可轉為社會住宅,沒有違法。

陳怡潔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台北市政府預定當做「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村的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行政院、內政部知法玩法,帶頭燒錢。

陳怡潔指出,內政部去年5月24日曾函文告知營建署,對台北市政府申請將新北市林口區國宅用地興建世大運選手村,並在世大運結束後轉為合宜住宅,涉違反國有財產法「只租不售」規定,建議另覓地點。

不過,在行政院協調後,去年7月竟又以協助國民居住於適居的住宅理由,同意依國民住宅條例規定興建林口區國民住宅,陳怡潔說內政部昨非今是,為了只使用17天的選手村,一次燒掉國民住宅基金上百億元,且國民住宅條例已廢止,未來將無法租、售林口區國宅。

列席記者會的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國宅條例廢止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尚未完成廢止,林口區國宅目前仍適用國宅條例規定,相關規劃委託給台北市政府進行,預計全案國宅基金要墊付新台幣171億4000萬元,興建完成後,租、售經費會再轉回國宅基金。

林慈玲表示,為避免國宅條例廢止後,國宅管理產生法令空窗,住宅法已修法接軌,林口區國宅租售可依住宅法相關規定辦理。

林慈玲說,林口區國宅若轉成合宜住宅,可能違反國有財產法,但現行規劃其中至少60%會轉成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符合住宅法規定,因此沒有違法問題。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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