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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都更條例違憲 地產業大呼不可思議

大法官認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應訂下落日條款,部分民眾因此認為都市更新是違法的、是不好的,將直接影響參與都更的意願。至於參與都更的建商則擔心踩到紅線,在修法方向確定前,必將放慢腳步,不過也有人樂觀看待,認為等都更條例更完備無爭議後,對財產權的保障更周全、更有利房市增值,及都市更新的推動與執行。

大法官第709號釋憲文,認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讓建商不敢貿然繼續,一旦建商放慢腳步,連帶影響購買舊公寓的消費者預期心理,及民眾參與都更的意願。
遠雄房地產行銷副總經理夏念祖認為,大法官認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簡直是『incredible』。
夏副總強調,文林苑事件是都更的分水嶺,民眾不再相信完全由民間主導的都更,這不是修法調高同意門檻可以解決的,是民眾沒信心,質疑都更利益被建商壟斷,要政府不應該幫建商,建商自然也會對都更卻步。

夏副總說,政府應主動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能只畫定都市更新單元後,就全部交由民間執行。譬如很多地區的舊社區,房子像蜂窩一樣密集,巷子過窄,影響救災,就應該可以透過公辦都更來拓寬巷道,解決環境問題。

台北市地價高土地少,沒多餘空地,建商為都更案搶破頭,政府不能光站在一邊做指導者,未來必須成為執行者,民間和政府要一起做,否則建商會認為風險太大,不願意進行都更。舉例說,有事「兩個人一起跳進去就沒問題,但若一個人先跳,另一個才跳,一定沒有人要先跳」。

從產業與市場之角度,都更帶動房市、經濟、都市建設、景觀及都更擁有者享受額外之獲益,沒有不好的,但其所衍生之後遺症也不容輕忽,文林苑事件只不過是其中小小顯影而已!

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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