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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日 星期三

2013公告全國土地現值平均調升7.97%

2013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情形經內政部統計各地方政府調幅結果,全國平均調升7.97%;此外,3年一次公告地價較上期(2010年)調升8.61%。

據內政部統計,公告土地現值與2012年相比,各縣市均調升,調幅前3名為澎湖縣、金門縣、新竹縣,據了解是因為這幾個縣公告土地現值長期偏低,為達到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目標,所以有較大調幅。

其他直轄市、縣市部分,新北市為五都中調升幅度較大之直轄市,全國調幅排名第4名,其次為桃園縣、台北市,分別排名第5、6名,總計全國平均調升7.97%。各直轄市、縣市調整情形除因公告土地現值未接近市價而調整外,亦反映近一年不動產市場發展狀況。此外,在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方面,全國平均達85.53%。

至於2012年8月1日開始實施實價登錄政策,於10月16日始對外發布,但因2013年公告土地現值之估價基準日在2012年9月1日,實價登錄之交易價格對於未來公告現值影響尚待觀察。

個別宗地地價方面,全國最高地價宗地與2012年相同,仍為台北市中正區公園段二小段137地號新光摩天大樓,2013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1,325,580元(約438萬元/坪)。

據內政部統計,2013年公告地價與前期(99年)相比,除金門縣未調整外,各直轄市、縣市均調升,其中基隆市、澎湖縣、宜蘭縣調幅較大,係因先前過低所致,惟於此次調整後,其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仍低於全國平均。此外本次多數縣市均調升公告地價,係因反映市場一般正常交易行情上漲所致。

土地所有權人於2013年1月1日公告地價次日起30日得申報地價,即自2013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由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受理申報。如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則依法令規定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

新聞來源: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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