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湳經貿園區面積二百五十公頃,大部分是原水湳機場的公有地,占一百七十公頃,其餘為私有地,地主約九百位。一百多位地主昨天出面抗議市府土地分配不公,並已委託律師廖英珊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廖英珊指出,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地主分回土地以五十%為原則,若情況特殊,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四十%;而市府提交給內政部的評估報告書,估算開發成本為一平方公尺四萬一千元,市府只能分給地主四十%的土地,才能達到損益平衡。
廖英珊表示,目前地價已漲到每平方公尺十五萬元,漲幅達三.六倍,扣掉私有土地及開發費用,市府取得抵費地後標售,盈餘最少有九百卅七億元,遠超過「損益兩平」,地主合理懷疑市府低報開發完成土地價格,變相掠奪地主依法應得的土地,此舉與詐騙集團何異? 她也指出,其他區段徵收案包括大里、烏日、豐富專案等,地主的土地分配比例都在四十二%至五十%,只有水湳地主遭受到不平等對待。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水湳經貿園區的公共設施比例達五十一%,工程費用佔九%,地主拿回四十%,土地分配比例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核定,不能再變更,且抵費地出售的錢都入市庫,屬於全體市民所有,不是少數地主的,地主不能因為水湳經貿園區賺錢了,就要求多分土地,造成公有地減少。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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