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動用勞保基金,圖利蓋大樓?立委吳宜臻與北市議員徐佳青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勞委會拒絕搬入新莊副都心的中央合署辦公大樓,竟動用勞保基金,以有償撥用的方式,取得台北市公營住宅儲備地來興建勞動部大樓圖利。勞委會則回應,興建大樓收取租金,增加可抗通膨的不動產投資部位,勞工被保險人的給付權利能更有保障。
吳宜臻說,為了興建勞動部大樓,勞委會於今年3月6日特別與台北市財政局召開會議討論,希望能夠取得萬華區莒光段三小段71地號等台北市有土地,做為勞動部大樓基地。
北市財政局希望以此筆土地交換位於光華新天地附近由勞保局經管的資訊產業專用區三期用地,但是勞委會以兩處市價相差過大而否決,並希望萬華區土地能以公告現值計算,有償撥用給勞委會興建大樓。
吳宜臻進一步表示,勞委會本身無法編列相關預算,因此要求其所管轄的勞保局動用勞保基金購置土地興建大樓,完工後再由勞委會編列預算租用。目前勞委會每年已經編列8321萬元租用位於延平北路的辦公室,還拒絕搬入中央耗資61億元興建的聯合辦公大樓,未來若要興建勞動部大樓,扣除土地取得成本以外,估計至少仍需動用勞保基金10億元以上。
議員徐佳青質疑,這塊市有土地是台北市公營住宅儲備地,是未來作為興建公營住宅使用。公營住宅是解決許多年輕人及中低收入戶住宅壓力的重要建設之一,如今卻要犧牲市民利益改為興建大樓,非常荒謬。
「這樁買賣根本就是中央拿勞保基金當籌碼坑殺台北市民。」吳宜臻表示,勞保基金是辛苦勞工的最終保障,基金運用的目的都應該是以健全基金財務以及保障勞工退休生活為最高原則,取之於勞工,用之於勞工,而不是用來為官員興建舒適的豪華辦公大樓。
勞委會主任秘書黃秋桂回應說,勞保基金依法投資不動產,可增加收入並保障勞工權益。勞保基金爭取以有償方式撥用台北市有土地,興建辦公大樓收取租金,不僅可以增加可抗通膨性的不動產投資部位,獲得長期穩定租金收入,以增加基金收益及落實多元化投資配置,對於全體勞保被保險人將來的給付權益,會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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