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T先生向本報投訴,上月底發現建商在大門興建固定式花台,導致住戶無法進出。據他所知,鄰近「玉上園」的周邊部分社區要求、施壓新北市府,「玉上園」住戶從新店市寶橋路78巷進出,會造成交通紊亂,市府因此去函要求若不興建固定式花台,就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因應工務局要求」
對於T先生的投訴,寶路建設蔡經理無奈表示,為因應新北市府工務局要求,配合當地「交通疏流」、改善路況,才做出此設施。
新北市工務局引用《都市計畫法》說明,大面積開發時,會要求開發商提出「區域交通改善計畫」,由於「玉上園」開發面積達5600坪,市府也循規和寶路建設、當地住戶、里長、市議員等歷經7次協商,才做出「交通疏流」的定案。
「建商須規劃交通」
工務局解釋,建商有義務規劃周邊道路交通,「建商責無旁貸,有義務和住戶說明」,希望大家互相尊重、包容,不要讓「玉上園」住戶和新店名人巷住戶都塞在新店寶僑路78巷。
住商不動產新北市區協理趙中康指出,「園上園」、「玉上園」等推案當年吸引投資客進駐;「新店名人巷」的美稱是指此地整體環境質感佳,在新店人心目中形成「優質居住環境」的印象。
留存文件可求補償
房地產專家兼暢銷作家Sway建議,T先生可檢視建築圖面,若建築圖面沒有規劃,點交時可要求建商拆掉,或是等產權過戶後,玉上園住戶成立管委會,向新北市府陳情、說明。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建議,民眾購買預售屋時,一定要去看基地實際狀況,留存的DM和合約也被視為契約一部分,當初建商承諾和實際交屋不同所產生的相關損失,可藉此要求建商補償或提供改善方案,建議先找消保官協調。
「玉上園」建固定式花台爭議
★和預售屋廣告不同,建商廣告不實
.建商回應:配合新北市府工務局當地「交通疏流」要求
.新北市府回應:建商有義務向住戶說明
★新北市府施壓建商,興建固定式花台明顯瀆職
.建商回應:(無)
.新北市府回應:大面積開發時,建商須提「區域交通改善計畫」,歷經7次協商決定「交通疏流」
★進出道路由6米寬縮減為4米6,造成會車困難、人車爭道
.建商回應:(無)
.新北市府回應:避免寶僑路78巷住戶都塞在同一條巷子進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玉上園小檔案
.建商:寶路建設
.推案時間:2009年
.地點:新店寶橋路78巷內、新店家樂福斜對面
.完工時間:預定今年10月交屋
.推案單價:每坪均價40萬元
.車位價格:平面車位140~17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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