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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分戶移轉」標案 將現身

財政部國產署本月20日將辦理設定地上權標案,國產署中區分署昨(7)日表示,這次招標設定地上權首度大鬆綁,得標的開發商可以「分戶移轉」,未來購屋人可擁有房屋所有權。

目前已知,包括興富發、遠雄、鄉林、太子及總太等上市櫃建商,都對設定地上權招標案表達高度興趣,政府推動地上權住宅政策,也可望真正落實。

國產署中區分署長張治祥表示,過去設定地上權標案不能分戶移轉,以台北京站為例,房屋只有使用權,因此也只能夠出租或做大賣場、商場使用。尤其,民眾在買屋後,因為沒有房屋所有權,常在貸款上遭遇不少阻力。

張治祥指出,新制對投資人來說比較有利,民眾可買到房子所有權及土地地上權持分,地上權存續期限由原來的50年,延長至70年,幾乎可以住三代,期限一到,屋主只要拋棄所有權、搬離即可。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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