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

土壤液化懶人包 11招教你看懂自家安全

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地產專欄】呂秉怡:全怪房東出爾反爾?學生房客想自保,簽約前先擦亮眼睛!

再過幾個月,一年一度的學生換屋潮就要隨著新學年開始。不管是已有租屋經驗的外宿生要換房東,或是正要開始租屋生活的「租屋菜鳥」,在決定承租簽約前,一定要和房東仔細討論(尤其有關金錢方面的)相關問題,並謹慎閱讀契約內容,才能確保自己的外宿生活不受意外的居住事件干擾。

案例:即將升大三的阿美(化名)就要搬離住兩年的學校宿舍了。第一次租屋的她,透過網站找到一間分租套房,房東在電話上表示水費與網路費已包含在租金內,阿美看屋後也很滿意,沒看契約內容就立刻簽名。入住一個月後,阿美卻接到房東的網路費催繳通知,這才發現契約上居然寫明水費與網路、有線電視等費用都「應由乙方(房客)負擔」。氣急敗壞的阿美連忙找房東理論,房東卻態度強硬地反問「簽約前為什麼不看清楚」,絲毫不肯讓步。

看清楚契約才是王道

阿美的上述遭遇,在崔媽媽進行校園租屋服務時相當常見。通常學生經濟較拮据,額外支出極易造成生活負擔,因此崔媽媽特別提醒同學們,決定租屋尤其是簽訂租約前,務必向房東仔細釐清所有相關費用,並多方蒐集資訊,以衡量自己負擔的能力,避免重蹈阿美的覆轍。

與租屋直接相關的金錢議題,大致包括定金、租金、押金,與其他費用(例如大樓管理費、網路費、有線電視費、水費、電費等)。其中押金金額,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不得超過二個月房租的總額,超過的金額可折抵租金;同時房客也須問清楚房租與其他費用間的關係─例如水電費或第四台費用等是否已包含在房租內,或是於房租外另行繳納──並將與房東協議結果記錄於契約之中。

至於其他費用,除了問明哪些項目是房客須負擔外,和房東約定好計費方式也很重要。以分租套房或雅房的電費為例,就算每間房各有獨立電表紀錄用電量,然而因共用同一個總電表,每度平均費用也因不同度數級距而有變動,許多租賃雙方不明瞭其複雜性,若溝通不良便易起爭執,是以電費計算始終是爭議最大的問題之一。

更重要的是,房客在簽約之前務必仔細閱讀租約條文,一有疑問立即向房東提出、協調,一定要在契約內容雙方無異議時再簽約,才能將發生爭議的機率降到最低。毫無租屋經驗的阿美誤信了房東的口頭承諾,以為水費與網路費都由房東支付,卻沒注意契約規定竟大相逕庭,使得阿美平日又多了一筆負擔;但是契約既已經簽字生效,房東若不理會阿美的抗議,阿美也只能徒呼負負,等租約期滿再另做打算了。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除非租約內容違反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否則一經雙方簽訂即生效力;屆時也只能靠調解或曠日費時(且標的太小)的訴訟來爭取翻盤的機會。

因此看屋、簽訂租約前千萬要謹慎,寧可事先多花心思吹毛求疪,也遠遠好過簽約後與房東發生任何爭執。此外若發現租屋前房東任何形式的承諾不符契約內容,亦應保全證據(例如錄音、保留當初的招租廣告等),以利日後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